English

运用电视手段 深化《条例》教育

1999-01-22 来源:光明日报 傅杰 我有话说

1997年初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党建党以来在执行纪律方面第一部比较全面、系统、具体、完整的重要条规。《条例》从起草到正式颁布,历时9年,数易其稿,集中了党内外许多同志的智慧和心血。《条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章》为指导,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改革开放和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党员队伍中出现的诸多方面问题都制定了明确的规范和处理标准。这对于新形势下更好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具有很现实、很重要的意义。

我们党制定纪律,绝不是单纯地用它去处分党员,更重要的是使党员知纪、懂纪,在任何时候都不去违犯它。因此,在党的纪律颁布之后,就必须要组织党员和干部去学习,去掌握,使党的纪律成为规范行为的自觉行动,不越雷池一步。

《条例》公布以后,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对《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十分重视。如何使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尽快地掌握、遵守和运用《条例》,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思考。过去,我们组织过多次党内条规教育活动,运用了宣讲、集中时间学习讨论、重点辅导讲座、举办条规知识竞赛等一些形式,实践证明这些形式可行,效果也较好。但这些形式总的来说比较单调,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党员教育的要求。多年来,对党员进行教育的实践还证明,搞好党员教育,不仅形式需要多样化,而且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改进方法,给人以新鲜感,使人更易于接受,印象更深,力度更强,效果更好。基于此,我们决定运用电视手段,推动对《条例》的宣传、学习和教育。

运用摄制电视片的办法对党员进行党纪政纪、党风廉政教育,是80年代中期以来纪检监察系统普遍采用的形式之一。电化教育形象直观,生动具体,为党员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这种形式手段先进,方式灵活,覆盖面大,收视率高,是新时期搞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一种有效方法。多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任务,运用所掌握的大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素材,采用专题片、政论片、电视剧、舞台剧等不同形式,摄制出大量电视片,从多角度,多方面反映反腐倡廉这一主题,在纪检监察教育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条例》仅分则部分就包含条目128条之多。涵盖了政治类、组织人事类、经济类、失职类、侵权类、道德类、社会秩序类等诸多领域。为尽快地保质保量地实现这一设想,从1997年3月中旬开始,我们组织了全国近30个省、市、自治区和副省级市纪委、监察局分工协作,共同承担了这项任务。中央纪委、监察部专门成立了“摄制《条例》系列电视片指导小组”,对剧本制作、时间进度、成片审查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指导小组”对每集剧本都反复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有的剧本10易其稿,使《条例》系列电视片的质量得到基本保证。承担摄制任务的纪检监察机关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他们顾全大局,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上都给予了有力的保证。这项工作还得到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组织部、宣传部、电视台和社会各界给予了密切配合,许多的优秀剧作家、导演、演员等电视工作者和社会力量也加入到我们行列,为《条例》系列电视片的摄制作出了贡献。由于大家共同努力,这项工作从部署任务到最终审查通过,总共用了不到一年半的时间。

《条例》系列电视片共31部38集,大体包容了《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第二编分则部分共有条款128条,电视片涉及到了近120条。其中,政治类4部,组织人事类3部,经济类10部,失职类2部,侵权类3部,道德类3部,社会秩序类6部。

在《条例》系列电视片的创作过程中,我们着重从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全面准确地领会《条例》的内容。要宣传好《条例》,首先要学习好《条例》,必须在思想上提高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全面领会《条例》的内容。既要准确掌握《条例》的指导思想、任务、适用范围和实施党纪处分的原则、规则等基本内容,又要仔细研究各类违纪错误的定性及处理的具体规定。起草剧本前要抓住它所反映的具体条款的核心,掌握所要反映错误类型的关键特征,然后去艺术地再现。二是突出弘扬主旋律。《条例》系列电视片既注意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揭露和鞭挞消极腐败现象,又注意正面人物形象的塑造,通过与腐败分子作斗争,展示党内健康力量是怎样战胜腐败现象的,看后要起到鼓舞斗志,增强信心的作用。三是强调以案说纪。《条例》系列电视片,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为素材,通过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物表演,将《条例》再还原到现实生活中。当然,这种还原,不是对违法犯罪案例简单的重复,而是有选择地抓住案件中有启发性、教育性的关键环节,进行再度创作,更集中、更典型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四是注意用艺术手段来说明条文。用艺术形式表现《条例》这一严肃主题,困难是比较大的。搞不好就会变成简单的图解和生硬的说教。在创作中我们提出要寓教育于形象化之中,使人们在观赏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并了解掌握《条例》内容的具体规定。五是充分体现教育功能。《条例》系列电视片不是一般的娱乐片,也不是一般的故事片,而是教育片。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对党员进行教育。片子播出后,对腐败分子要起到震慑作用;对思想防线不牢固、行为不廉洁的人起到警示作用;对更多的好同志来说,起到预防作用,做到防患于未然。由于坚持了以上五条,使得《条例》系列电视片具备了较强的政治性、较好的艺术性和可视性。

为了检验《条例》片的效果,在片子制作完成后,我们选择了一些单位作为试点,组织领导干部观看。从观后收集的反映看,普遍认为电视片思想性、艺术性都比较好。通过观看系列电视片学习《条例》,与其他学习形式相比,一是印象更深刻,二是了解得更具体,每部电视剧都围绕《条例》中的某一个或几个条款来创作剧情,观后加深了对这些条款的理解;三是受教育更具有针对性。电视片中内容大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原型,思想内涵又高于现实生活。片中人物,离我们很近,观后令人警醒,催人自律,具有很强的现实教育意义。

《条例》系列电视片制作完成后,为我们提供了一套党纪条规教育的形象化教材。如何发挥好《条例》系列电视片的作用,利用该片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纪教育,还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工作。最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三部办公厅联合发出了观看《条例》系列电视片的通知。我们将按照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的要求,积极配合在县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好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观看《案例》系列电视片活动,使这项活动取得尽可能大的成效,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作者系中央纪委常委)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